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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机械化保护性耕作规划
(2002~2015年)

  保护性耕作农业是当今国际上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是旱作农业耕作制度的一场革命。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适应我市十年九旱的实际情况,实行以秸杆残茬覆盖为主要内容的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是实现保土、保水、保肥和保持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是旱作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为指针,以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从我市实际出发,以抗旱、保墒、培肥地力、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保护环境为突破口,以技术创新为先导,以示范区建设为依托,围绕农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势产业发展计划,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突出区域特点,合理布局,相对集中连片,坚持农机与农艺相结合,按步骤分阶段,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示范引导,逐步大面积推广,形成保护性耕作带,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
  (二)基本原则
  l、突出区域特点,合理布局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建立符合区域特征的发展模式,建设不同类型的保护性耕作示范区。
  2、坚持农机与农艺以及生物措施相结合
  做到农机、农艺和生物措施相结合,加强技术集成,同时与退耕还林还草、治理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与旱作农业和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
  3、按步骤分阶段因地制宜、梯次推进
  按照省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分步实施。从2002年到2005年用4年时间重点完成各种类型的示范区建设,再用10年时间在全市大面积推广。
  4、坚持典型引路和示范先行
  把培育树立典型作为推广保护性耕作的工作重点,加强宣传工作,搞好培训,发挥科研推广部门的专家资源优势,发挥核心示范区的示范辐射作用,通过典型引导,增强保护性耕作的说服力。突出抓好重点工程的建设和重点机具的引进。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典型示范引导,逐步带动大面积推广。
  5、实行政策激励,利益驱动
  制定优惠政策,在资金上支持,鼓励农民和基层组织积极参与推广保护性耕作。
  二、发展目标和任务
  (一)发展目标
  l、总体目标
  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节本增效为总目标,以玉米保护性耕作为重点,以抗旱、保墒、培肥地力、保护环境、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为突破口,积极组织力量,建立示范区,扩大辐射区域,从2002年到2015年全市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要达到120万亩,主要项目区作业基本实现机械化作业。
  2、分阶段目标
  按照省局统一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 2002 年 2005年为示范推广起步阶段。在全市建立各种类型示范区56个,到2005年末全市保护性耕作示范面积达到9.4万亩,辐射面积达到20万亩(黑山2O个,示范面积5万亩、北宁9个,示范面积1亩、凌海11个,示范面积2万亩、义县10个,示范面积1万亩、太和区5个,示范面积0.3万亩、开发区1个,不范面积0.1万亩)。第二阶段:从2006年到 2015年,为全面实施应用阶段。计划平均每年实施面积10.4万亩,到如2015年末全市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达到120万亩。
  (二)主要任务
  省局已确定2002~2005年辽西地区重点建设环京津保护性作带,要求用5~7年时间在全省旱作区基本实现保护性耕作。根据我市机械化保护性耕作规划的总体目标,积极改革和改进耕作制度,优化种植式,引进、研制开发一批机械设备,大力推广应用综合配套的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改善耕地的保水蓄水能力和士壤肥力,做到农机、农艺和生物措施相结合,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三、建设内容与发展布局
  (一)起步阶段(2002~2005年)
  l、建设内容及规模
  第一阶段建立保护性耕作示范区56个,到2005年保护性示范面积达到9.4万亩。
  (1)基础装备建设
  机具装备配置:到2005年全市配置动力机械64台,播种机械267台,耕作机械371台,植保机械145台,培训及测试仪器设备51台。
  (2)基础设施建设
  到2005年全市建设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3800平方米。
  (3)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和作业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农机技术推广站技术队伍建设,到2005年健全完善市、县农机中心站7个,培育保护性耕作服务队和专业户500个。形成以市、县级服务站为龙头,乡镇重点农机服务站和专业户为主体的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服务体系。
  (4)人员培训
  对参加保护性耕作项目的人员进行多方位、多层次的技术培训和现场示范,到2005年计划培训2000人次。
  (5)实验区建设
  我市以段家、安屯、青堆子、新立、聚粮屯、钟屯等乡镇及开发区为试验区进行多种模式、多种类型试验,进行对比,取得数据资料,总结经验教训,更好的指导全市机械化保护性耕作,使其大面积推广。
  2、发展布局及技术模式
  依据我市气候条件和种植类型,主要采取以玉米、高粮、大豆、小麦等作物的残茬处理、表土耕作、免耕精播、化学锄草、适度深松及合理轮作技术。
  (1)技术模式
  旋耕:玉米收获—秸杆粉碎还田—浅旋处理残茬—免耕播种—化学或人工控制杂草。
  高留茬耕种:玉米收获(高留茬、秸杆运出)—旋耕灭茬—播种—化学除草—至少中耕一次。垄作。
  苗带旋耕:玉米收获—秸秆粉碎还田—苗带浅旋(灭茬)—播种一化学除草,至少中耕一次。垄作。
  免耕:喷施除草剂—免耕播种、施肥—收获
  深松:玉米收获—秸杆粉碎还田—深松(处理残茬)—耙棉—免耕播种—药剂灭草。
  小麦、大豆下茬作物采用免耕模式。
  (2)发展布局
  我市各县(市)区自然资源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各异,实施保护性耕作需要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各地自然地理状况、农业区域特征及农作物种植特点,按照省局划分的四个保护性耕作区要求,己将凌海市列为环京津保护性耕作带、义县列为北方冷凉风沙区保护性耕作带、黑山、北宁列为环沈阳保护性耕作带。
  我市属于温带半湿润季风大陆性气候,常年气候差异较大,年均有效积温为3400~3500℃,年均降水量450~550mm,主要集中在6~8月份,春秋雨量偏少,占全年降水量的12%~17%,春季多风,土壤水份蒸发快,春旱严重。
  发展保护性耕作是解决我市水资源缺乏,治旱兴农,防治上地沙化和沙尘暴,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是推进我市旱作区农业节本增效,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保护性耕作可以增强土壤蓄水能力,提高降水利用率,摆脱干旱和遏制生态环境恶化,减少水土流失和地表水蒸发,减少地表沙上漂移,增加土壤有机质,培肥地力,减少劳动力和机械投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对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项目目标及内容
  凌海市以安屯乡为重点,辐射到右卫、东花、八千、新庄子、双洋、建业、谢屯、白台子、大业、余积等乡镇。从2002年到2005年示范面积2万亩,辐射面积达到8万亩。义县以电业局农场和聚粮屯乡为重点2002年示范面积500亩,2005年示范面积达到1万亩。北宁开展二条保护耕作带,第一条以新立、吴家、高山子、柳家为代表的洼区带,第二条以青堆子、大屯、赵屯、沟帮子、中安为代表的中部平原带。2002年青堆子、新立两个示范区示范面积2000亩,到2005年示范面积达到1万亩,辐射7个乡镇,辐射面积达6万亩。黑山到2005年建立保护性示范区20个,示范面积达到5万亩。太和区到2005年建立保护性示范区5个,示范面积3000亩。开发区到2005年建立保护性示范区1个,示范面积 1000亩。
  (二)大面积推广阶段(2006——20I5年)
  规划到2015年推广保护性耕作面积120万亩。需增加动力机械245台,播种机1400台,耕作机械3100台,植保机械800台,购置仪器66台件,建机具库等基础设施 15000平方米。
  四、投资规模与资金筹措
  (一)投资规模
  本规划估算总投资5118.3万元(按 2001年商品价格计算)。其中:第一阶段投资913.3万元,第二阶段投资额为4205万元。第一阶段具体投资项目:
  1、配套机具购置需资金投入600.3万元。
  动力机械64台,需资金207万元。
  免耕播种机267台,需资金92.3万元。
  秸杆粉碎还田机147台,需资金117.3万元。
  旋耕机116 台,需资金61.3万元。
  深松机 108台,需资金99万元。
  植保机械145台,需资金23.4万元。
  2、培训和测试仪器设备51台(件),需资金43万元。
  3、配套设施建设机具库房5000平方米,需资金110万元。
  4、试验区及服务体系建设需资金130万元。
  5、项目推广示范培训费及现场示范技术咨询费用需资金30万元。
  

保 护 性 耕 作 总 投 资 估 算 表

项目
金额(万元)
投资期
第一阶段总投资
913.3
2002——2005
一、基础装备建设
643.3
2002——2005
二、基础设施建设
110
2002——2005
三、试验区及服务体系建设
130
2002——2005
四、培训及示范
30
2002——2005
第二阶段总投资
4205
2006——2015
合计
5118.3
2002——2015

 

保护性耕作投资项目明细表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区
基础装备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
试验区及体系建设
培训示范
投资额
小计
动力机械
播种机械
耕作机械
植保机械
仪器设备
黑山
173
35
30
100
6
2
10
10
4
197
北镇
137.8
200
7.2
33
2.6
15
30
30
5
202.8
凌海
243
60
40
113
10
20
45
50
15
353
义县
51
8
12
24
4
3
10
15
2
78
太和区
25.7
16
2.5
4.2
0.5
2.5
10
15
2
52.7
开发区
12.8
8
0.6
3.4
0.3
0.5
5
10
2
29.8
合计
643.3
207
92.3
277.6
23.4
43
110
130
30
913.3

 

  (二)资金筹措
  项目规划期内(2002—2005)供需总投资1033.3万元,平均每年投资258万元。资金筹措采取各级财政及农机服务组织与专业户共同投资的办法,解决项目所需资金。
  五、建设期限及实施进度
  (一)项目建设期为2002一2015年。其中第一阶段为示范推广起步阶段,项目期为2002年一2005年;第二阶段为全面推广实施应用阶段,项目期为2006年一2015年。
  (二)实施进度
  1、示范推广起步阶段
  2002年推广保护性耕作面积6200亩。其中;黑山1500亩、北宁2000亩、凌海2000亩、义县500亩、太和区100亩、开发区100亩。
  2003年:计划推广保护性耕作面积 2万亩。其中:黑山4000亩、北宁6000亩、凌海6000亩、义县2000亩、太和区1000亩、开发区 1000亩。
  2004年计划推广保护性耕作面积4.85万亩。其中:黑山20000亩。北宁8000亩、凌海14000亩、义县5000亩、太和区1000亩、开发区500亩。
  2005年计划推广保护性耕作面积9.4万亩。其中:黑山50000亩。北宁10000亩、凌海20000亩、义县10000亩、太和区3000亩、开发区1000亩。
  2、全面推广实施应用阶段
  从2006年到2015年,规划平均每年推广保护性耕作面积 120万亩。其中:黑山50万亩、北宁15万亩、凌海 40万亩、义县10万亩、太和区4万亩、 开发区1万亩。
  六、效益评估
  (按实现第一阶段目标评估)
  (一)项目建设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新增生产能力
  计划完成后,将新增固定资产753万元,年新增农产品生产能力470万公斤。
  (二)经济效益
  计划完成后,9.4万亩核心示范区每年可增产粮食470万公斤,增收 376万元,节支 94万元,扣除新增设备折旧费等,累计节本增效经济效益410万元。
  (三)社会效益
  1、有利于提高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提高农产品质量,特别是有利上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增强农副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力,有利十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2、有利于带动区域经济的改善与发展,使农业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推动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促进农民收入的提高。
  3、有利于提高农民的节本增效意识,推进农业科学技术应用水平。
  (四)生态效益
  1、可减少地表径流50%,减少土壤流失80%。
  2、可减少大风刮起的沙尘量60%。
  3、可以增强土壤生物菌群的活动能力,改善耕地肥力和理化性状。
  4、可以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0.03一0.06%。
  5、改变焚烧秸杆和大水大肥等落后的传统生产习惯,减少秸秆焚烧烟尘和田间风蚀扬尘,提高空气质量,降低对农业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
  七、实现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发展保护性耕作是一项社会公益性的大事。因此,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对保护性耕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省局要求市、县(市)区分别成立了保护性耕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规划和具体布署保护性耕作的推广和实施工作。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好实施地块,把工作做实,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做好项目实施资料的建档工作。
  (二)技术服务保障
  1、突出机制创新,服务到位。要在土地流转的乡、村搞示范,为大面积推广创造条件。同时加强县级农机服务站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机大户,建立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保护性耕作的示范推广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和物质基础。
  2、强化职能分工,责任到位。市、县农机推广站分别负责各级示范区的试验研究、示范推广、人员培训、机具选型及技术咨询、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同时认真搞好项目区有关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操作技能,确保作业数最和质量。
  (三)资金保障
  发展保护性耕作,机具是重要的物质基础,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在资金的筹措上要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国家、集体、个人多个投资主体的积极性,逐步形成“财政引导,农民主导”的投入机制。同时要把资金管理好,使用好,建立资金使用监督制度,使有限资金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宣传鼓动保障
  要加强宣传,形成舆论导向。宣传工作是实施保护性耕作的一 项基础性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和现场会的作用,引起社会关注,形成广泛共识,赢得支持,为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推广,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发布日期:[2006年10月25日]   提交人:锦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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