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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兴机惠民"工程
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对于我们农机系统来说,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尤其是使我们各级党组织,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明确了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进一步完善了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工作思路,这就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决定》,紧紧围绕锦州振兴方略和 "农业升级"目标,实施"兴机惠民"工程,实现全市农机事业"三年明显改观,十年全面发展",为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和加快小康社会进程做出新的贡献。 (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要求,就是我们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必须努力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体现不断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的要求;必须体现社会主义文化的要求,促进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必须坚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 农业机械化是运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装备农业、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不断提高农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过程。这个过程实质就是一个解放农民的过程,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更是一个给农民带来实惠、带来利益的过程。可以说,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就是践行"三个代表"思想的具体体现。 实现"农业升级",是落实市委九届八次全会提出的"三年大变样、十年大振兴"奋斗目标的重要举措, "农业升级"的根本目的是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增加农民收入,加速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农机部门作为农业生产的装备部,要适应全市"农业升级"的要求,积极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大力提升农农业机械化水平,积极自觉地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装备保障和技术服务,为农民增收做出积极的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九十年代后期,我市农业机械化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到2005年6月末,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95万千瓦,平均每千公顷耕地拥有农机动力4,961千瓦 ;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4% ,比1978年增长9个百分点;农机对农业总产值增长的贡献份额达到15%。但是,按照全市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以及广大农民的需求,还存在明显的差距。为此,我们从事农机工作的广大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践行"三个代表"思想,一心一意谋发展,"兴机惠民"做贡献。 (二)实施"兴机惠民"工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机化工作的中心任务。"兴机",就是发展农机化,振兴农机事业,实现全市农机事业"三年明显改观,十年全面发展"。"惠民"就是通过发展农业机械化,给广大农民带来好处,不仅减轻劳动强度,分享现代文明进步的成果,而且在经济方面增加收入,加快致富奔小康的进程。我们要把"兴机惠民"作为我们发展农机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我们农机工作的一面旗帜。 今后三年,全市农机化要在重点地区、重点产业、重点环节实行重点突破,提高三个水平、在三个方面取得明显改观:一是提升装备水平,在装备数量和结构上实现明显改观。要继续调整农机装备结构,增加动力机械,同时提高配套机具的比例;在增加粮食生产机械的同时,千方百计发展畜牧、林果、蔬菜等各业生产所需的机械和设备。到2007年末,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200万千瓦 ;二是提升作业水平,在综合机械化程度上实现明显改观。首先以粮食和经济作物为重点,以实现玉米、花生、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为目标,提高机械作业水平。2005年末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要达到57%,到2007年末达到60%。其次,要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向畜牧、林果、蔬菜等各业生产领域和农副产品初加工等环节延伸。三是提升技术水平,在提高农机贡献率、发挥农机作用上实现明显改观。要继续改革传统的耕作制度和技术,大力推广机械联合整地、机械化保护性耕作、设施农业等十大农机技术,加强农机科研,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到2007年末,农机对农业总产值增长的贡献份额要达到17%以上。 在"三年明显改观"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机化的发展步伐,再经过七、八年的努力,到2015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210万千瓦,平均每千公顷耕地拥有农机动力5,343千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农机对农业总产值增长的贡献份额达到22%。 (三)为实现上述奋斗目标,关键是要调动全市广大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为农机化的发展创造更多更好的有利条件和环境,建立一种推进农业机械化快速、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作为我们农机部门,要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一)强化舆论宣传。 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央2个1号文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决定》,宣传农业机械化的地位和作用,为发展农机化创造良好的政治、舆论氛围。要让更多的农民了解农业机械化,增强购机、用机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业机械的普及应用水平。 (二)注重典型示范。 要坚持"抓大放小、扶优扶强"的原则,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和农机化发展的规律,继续抓好农业机械化示范乡、示范村、示范户、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的建设。2005年全市要建设12个示范乡、15个示范村、20个科技示范大户、17个示范园区、2个示范基地。到"十一五"末,示范乡要达到30个、示范村要达到50个、示范户要达到100户、示范园区要达到30个、示范基地要达到10个。通过典型示范,探索农机化发展的新路子;通过典型示范,推广节本增效的农机新技术;通过典型示范,扩大农机化的影响力和辐射力;通过典型示范,完善优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农机化发展的新格局,引导农机化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三)加大政策扶持。 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以国家、省、市投入为导向,农民个人投入为主体的投入机制,保证农机化发展的需求。市、县农机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国家和省级补贴资金,补贴总额"十一五"期间应不少于2500万元。同时市、县两级也应加大对农机的投入力度,"十一五"期间投入额度也应保持在2000万元以上。通过政策扶持,引导广大农民投资办农机的积极性。 (四)竭诚搞好服务。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不断改革和完善农机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民营为主体的新型服务组织,建立农机协会、信息中心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发展农业机械化的主体--农民搞好社会化服务。要特别重视农机化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切实办好各级农机技术推广站和信息服务中心,做好信息传递、技术推广等服务工作。要重点加强市级农机科研工作,围绕农业机械化基础理论研究和节本增效新机具研制开发,加快农机化技术创新,努力满足"三农"的需要。 (五)坚持依法管理。 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即将颁发的《农机监督管理条例》,认真落实农业部《部长令》,规范农机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农机安全生产;要加强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做好农机维修网点认证管理和修理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协助省局做好农机产品质量鉴定和认证工作以及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学校的认证工作。 (六)积极争取领导。 发展农机化,领导是保证。我们要积极主动争取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只要各级政府切实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省政府《决定》,的要求,将农机化发展列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对农机化事业的领导,加大支持力度,我市农机化发展的宏伟目标就一定会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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