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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乡镇农机机构设置的探讨与商榷

 

  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济社会管理的要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目标,强化乡镇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增强为"三农"服务的意识,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乡镇机构改革的目的是转换乡镇政府职能,压缩乡镇行政运转成本,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更好地为"三农"服务。目前,我市乡镇机构改革经过几年的积极探索和实践,正在逐步推进。
  但是随着乡镇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以来,我市改革后的乡镇机构设置,经过运行实践逐渐显现出机构设置与运行机制的矛盾。因为,我市在乡镇机构改革中,撤并了乡镇涉农各站、所,成立了乡镇农业办公室(或农业服务中心),人财物统一归乡镇管理,负责乡镇的农业生产工作。原有的农机服务体系中直接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的基础和关键环节被打破、被瓦解,撤并到农业办公室,仅保留1~2人负责乡镇的农机化工作。显然,改革后的机构设置并不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并正在影响到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的物质技术基础,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农业机械化代表农业的先进生产力,农业机械化是农业文明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本途径,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是没有建设新农村的物质基础,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前提,是建设新农村的引擎,起着基础性、主导性和决定性的作用。随着党和国家对"三农"工作日益重视,全社会关心农民、扶持农业、加快发展农村经济的社会氛围已经形成,在统筹城乡发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农业机械化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以《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为标志,我国农业机械化进入了依法促进、兴机惠农、重点突破、整体提升的新时期。截止到2005年,我市农机总值达到8.55亿元,平均每万亩耕地占有额141万元;农机总动力达到195万千瓦,平均每万亩耕地拥有量3250千瓦;拖拉机保有量达到28188台。2005年机械耕地面积达到526万亩,机播种面积达到392万亩,机收获面积达到120万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7%。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不断出台,激发了广大农民购买农机、使用农机的积极性。2005年我市争取国家、省、市农机补贴资金520万元,购置新型农机具363台(套)。仅今年上半年我市就争取购机补贴资金281万元,购置新型农机具258台(套),同时拉动农民购机投入达1500万元。
  通过我们近期下乡调查发现,随着国家购买农机具补贴力度的逐年加大,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富裕起来的农民争先恐后与农机主管部门联系,在享受国家补贴政策的基础上,购买先进的农业机械,特别是水稻插秧机、收割机、玉米联合收割机等大型先进机械格外受农民青睐。由于补贴资金的限制,全市有400~500户农民购买不到补贴机具。广大农民希望享受现代文明所带来的科技成果和摆脱"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愿望越来越迫切,广大农民更向往着现代文明生活方式。而受乡镇机构改革的影响,农民本来在乡里能够咨询的农机政策,由于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的撤并,不得不舍近求远。过去在广大农村田间地头常出现的农机专业人员手把手指导农民操作新型农业机械的场面不再出现,农民在使用新型农业机械发生故障、出现问题时,在当地求助无门等等,所有这些严重阻碍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影响着新农村建设。因为,发展农业机械化是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村小康建设的必然选择,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途径。
  乡镇是农村基层政权组织,是连接广大农村与国家权力体系中最基层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落脚点。而原有的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组织是直接为广大农民提供方便、实惠的农机技术服务组织,是实施国家农机法律、法规,推广示范新型农机具的前沿阵地。由于受乡镇机构改革的人员编制与经费限制,以及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组织被整合、被撤并,虽然无奈,但从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角度看,撤并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中最基础的环节、最直接为广大农民提供服务的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组织,给农业机械化发展带来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一是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组织的撤并,造成了为广大农民提供最直接、最方便的农业机械技术服务的缺位,使广大农民在享受国家补贴政策购买到先进农机具的同时,处于使用操作无助的境地,削弱了基层农机服务组织的功能,淡化了基层农机推广示范的作用。
  二是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组织的撤并,造成了大量的国有资产的流失,原有的乡镇农机站、加油站的固定资产,由于乡镇机构改革被变卖、被挪用、被挤占,丧失了原有的服务功能。
  三是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组织的人员精简、竟聘上岗,造成了大量的农机专业技术人员的流失,农民虽然花大价钱购买到了新型先进的农业机械,却由于不会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了"死机",在一定程度上迟缓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四是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组织的撤并,致使田间、场院农业机械在使用过程中监管失控,农机安全监理呈现"真空"状态,造成了无牌、无证农业机械和驾驶员的增多,无形中给农机安全生产带来了许多隐患,有悖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五是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组织的撤并,且人员更换频繁,致使大量乡镇农机基本情况和技术数据的丢失,造成了统计数据失真,情况不实。
  因此,我们建议:
  借鉴我省辽阳市的做法,在2~3个乡镇建立农机管理区域站。辽阳市在中央编办,国家农业部、人事部、财政部进行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革试点中,理顺编制,强化职能,三权(人财物)归县,主管部门任命站长。改变了以往基层农机管理机构"线断、网破、人散"的被动局面,形成了健全、稳定、规范、高效的基层农机管理工作机制,确定农机管理区域站是国家设在基层的农机管理机构,是县级农机行政主管部门设在基层的全额拨款公益性农机事业单位,所需经费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人员实行竟聘上岗。人员编制按乡级农机管理区域站区域内农业人口数量、耕地面积、农业机械数量和农机作业量等综合情况核定区域站内人员编制。主要职能是贯彻实施农机法律法规指导和管理新型农机具引进、示范、服务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农民机手的科技培训及教育等。

 


 


发布日期:[2006年10月19日]   提交人:锦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管理处 王文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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