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农业机械化发展
“十一五”规划和2015年展望
(2006年3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决定》的精神,依据《锦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要求,为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特制定锦州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15年展望。
一、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基本情况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五”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成就
“十五”计划实施以来,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农村政策,紧紧围绕农村经济的发展战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全面完成了“十五”计划提出的奋斗目标,为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1、农机装备水平:截止2005年末,全市农机总值达到8.55亿元,平均每万亩耕地占有额141万元。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95万千瓦,平均每万亩拥有量3250千瓦。全市拖拉机保有量达到28,188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达到4,832台,小型拖拉机达到23,356台。机引农具达到28,052台,其中大中型农具达到4,445台,小型农具达到23,607台。农用运输车68047台;联合收割机80台。上述指标中,农机总值、农机总动力、农用拖拉机数量、农用运输车数量、联合收割机数量均比“九五”期末翻了一番。
2、农机作业水平:2005年全市拖拉机总作业量达到4919.7万标准亩,其中农业作业量2665万标准亩。全市机耕地面积达到526万亩,机播种达到392万亩,机收获面积达到120万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7%,比2000年增长4.2%
,位居全省前列。
3、农机新技术推广:“十五”期间,全市大力推广了机械联合整地、水田旋耕整地、玉米精量播种、机械化肥深施、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机械收获、设施农业、畜牧机械化等农机实用技术,以及“四化水”浸种、激光平地等高新技术,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农业机械化成为支持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
4、农机经营效益:2005年全市农机经营总收入达到55,680万元。其中农机作业收入达到50,202万元,修理收入达到1,991万元,其它收入达到3,487万元;纯收入19,407万元,为国家创税2,285万元。
5、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截止2005年末,县以上农机作业服务组织3个,乡(镇)各类农机组织85个,农机修理网点749个,农机经营机构248个。各类农机户22,207户,其中农机服务专业户784户,农机大户164户。基本形成了一个由农机主管部门指导、农机大户为主体、适应农村各业生产需要的农机服务新体系。
6、农业机械化典型示范:截止2005年底,全市建立了棚菜、果树、玉米、花生、水稻、畜牧、花卉、牧草、机械化保护性耕作9种类型、各种规模的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区28个,其中市级农机化示范园区17个。2005年又确立了12个市级“农机化示范乡镇”,培育了一批农业机械化示范村、户,初步形成了一个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农机化发展新格局。
(二)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自“十五“以来,我市农业机械化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特别是2004年,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扶持农机化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相继出台。2005年,我省召开农机工作会议,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机化发展的决定》,使农机化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总体上说,农机化发展的形势好、态势好、前景好,农机化的发展面临极为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从发展环境看,农业机械化的社会地位和作用已经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随着我国国力的不断增强,对农业机械化的投入和扶持必将进一步加强。
从经济条件看,加速发展农机化的经济基础已经基本具备。随着农民收入的增长,对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的投入也在增加。在购机补贴政策的刺激下,农民购买农机的热情持续升温,农机市场产销两旺。可以说,在目前的经济条件下,大规模使用农机的经济基础已经基本具备。
从技术条件上看,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已经基本成熟,大面积普及推广农机技术的时机已经成熟。
从市场需求看,农民对农机化的渴望日益迫切。随着国家统筹城乡发展,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步伐加快,常年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减少,老龄化趋势明显,特别是在关键农时季节,农村劳动力季节性短缺现象突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的劳动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希望通过农机化来减轻农业劳动强度,分享现代文明进步的成果,我国的农机作业市场需求在明显增大。
从发展机制上看,初步探索出了适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新路子。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农民在生产实践中探索出了以农机跨区作业为代表的新型农机服务模式,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减少了机具的重复购置,实现了农机共同利用,解决了“有机户有机没活干、无机户有活没机干”的矛盾,解决了千家万户小规模农业实现机械化的难题。
综上分析,预计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机化工作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三)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市农机化的整体水平还比较低,基础还不稳固。
二是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对农机的投入明显不足,满足不了农机化发展的需求。
三是基层农机管理机构不健全,工作环境差,管理工作滞后。
二、“十一五”期间我市农机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决定》,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锦州振兴方略,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实施“兴机惠农”工程,面向大农业,发展大农机,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在经济发达地区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为加速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为实现锦州振兴做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努力保证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对机械动力的要求,并逐步使机械装备向更高层次迈进;以玉米、水稻、花生生产为重点,大力提高粮食和经济作物机械化水平,同时在畜牧业、设施农业方面有较大突破;通过推广节本增效、旱作节水等农业技术,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机户自身效益的提高,使农业机械化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之一。
全市农业机械装备发展的预期目标是:总量稳定增长,质量明显提高,结构进一步改善。到2010年,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年均增长1.1%,达到206万千瓦;农机总值以3%年递增率增长,达到10亿元;农用拖拉机保有量达到29622台。到2015年,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216万千瓦,农机总值达到12亿元,农用拖拉机保有量达到31100台。
全市农业机械化宏观调控的预期目标是:到2010年末,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年均提高1%,达到62%,基本达到农业机械化中级阶段发展水平;农机实用技术覆盖率达到75%。到2015年末,全市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接近农业机械化发展高级阶段的水平,其中少数经济发达地区达到高级阶段水平。农机实用技术覆盖率达到85%。
(三)发展重点和区域布局
(1)粮食主产区
平原旱作区:以黑山县、凌海市、北宁市为重点,抓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全面实施机械联合整地、大力推广精量播种、化肥深施、机械收获等节本增效新技术,达到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的目的。同时积极推广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浅旋、深松技术,达到培肥地力、蓄水保墒、防止沙尘暴的目的。争取在“十一五”期末,全市精少量播种面积达到350万亩,化肥深施面积达300万亩,机械联合整地面积达到100万亩,机械化保护性耕作达到30万亩以上。
水田地区:重点推广以机械旋耕整地代替机翻地的节水新技术;推广机械插秧及联合收获等技术,到“十一五”期末,在水稻插秧、联合收割机械化方面实现较大的突破。
山区:种植业机具配备以中小型为主,机械化半机械化并举,选择适合当地实际的机械化作业模式。重点抓好机械旋耕灭茬、机械坐水播种、化肥深施等实用技术的推广,达到抗旱、保墒、节水、保苗的目的。积极开发推广山区特产初加工、储运设备,提高山区土特产品初加工、贮藏、运输、保鲜能力。
(2)经济作物主产区
蔬菜生产机械化:①大力推广园田管理机、电动卷帘机、二氧化碳发生器、增温炉等机械设备,发展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设施,使棚室作业机械化水平有较大的突破,并向高标准的设施农业发展。②发展蔬菜种子精选、育苗工厂等产前设施和产后的清洗、分选、净菜加工设备,逐步提高净菜上市比重。
花生生产机械化:①重点抓好收获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推广联合收获机械。②大力推广花生摘果机,实现田间摘果作业,提高效率,减少成本。③推广花生脱粒机、花生精选分级机,实现花生产地初加工,达到产地销售增值的目的,增加农民收入。
(3)畜牧业地区
大力推广畜禽养殖的设施化和工厂化,加快畜禽粪便及废弃物加工和综合利用;实现秸秆青贮和氨化处理机械化;牧草生产实现播种、施肥、植保、灌溉、收割、翻晒、打捆、运输机械化,促进养殖业大发展。
(4)林果产区
①改进育苗手段,培育优质种苗。②逐步用起苗机、挖沟机、挖坑机、断根机、树苗修剪机、灌溉设备等替代人工作业,加快营林速度,提高营林质量。③推广机械打眼放炮深施肥技术;积极引进树下中耕锄草机,开沟施肥机,果园铺膜机,果园割草机,授粉机等;推广高扬程提水、灌溉、微灌、滴灌等节水设备。
(5)农副产品初加工
因地制宜地发展种子加工、粮食烘干、农副产品初加工等。
三、实现“十一五”规划的主要措施
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奋斗目标,关键是要调动全市广大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为农机化的发展创造更多更好的有利条件和环境,建立一种推进农业机械化快速、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为此,我们要在全市全面实施“兴机惠农”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农机化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一)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重视“三农”、扶持农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发展农业机械化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要大力宣传中央两个1号文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省政府《关于加 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决定》,宣传农业机械化的地位和作用,要让更多的农民了解农业机械化,增强购机、用机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业机械的普及应用水平。
(二)认真落实对农机化的扶持政策,加大对农机化的投入。
“十一五”期间,全市农机化的投入需求约为2.5亿元以上,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以国家、省、市投入为导向,农民个人投入为主体的投入机制,保证农机化发展的需求。市、县农机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国家的资金补贴,补贴总额“十一五”期间应不少于1500万元。同时市、县两级也应加大对农机的投入力度,投入额度也应保持在1500万元以上。通过政策扶持,引导广大农民投资的积极性。
增加农机投入,要实施项目牵动战略,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十一五”期间,全市拟上6个类型的农机化项目,总投入约为2.5亿元,各级农机部门要积极组织实施,财政部门应给予大力支持。
(三)坚持“抓大放小、扶优扶强”的原则,抓好农机化的典型示范。
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和农机化发展的规律,继续抓好农业机械化示范乡、示范村、示范户、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的建设。“十一五”期间,全市要重点建设20个示范乡、30个科技示范大户、30个示范园区、10个示范基地。要通过典型示范,探索农机化发展的新路子;通过典型示范,推广节本增效的农机新技术;通过典型示范,扩大农机化的影响力和辐射力;通过典型示范,完善优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农机化发展的新格局,引导农机化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四)加强社会化服务,为营机户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不断改革和完善农机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民营为主体的新型服务组织,建立农机协会、信息中心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发展农业机械化的主体——农民搞好社会化服务。
要特别重视农机化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切实办好各级农机技术推广站和信息服务中心,切实做好信息传递、技术推广等服务工作,为农机化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重点加强市级农机科研工作,围绕农业机械化基础理论研究和节本增效新机具研制开发,加大科研工作力度,实现农机化技术创新,努力满足全市农机化发展的需求。
(五)强化对农机化的行业管理
要坚持依法治机,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认真落实农业部《部长令》,规范农机监督管理工作。要切实抓好农机质量标准建设,强化作业、生产、经营、维修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要加强对农机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操作、维修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机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农机化的管理水平。
(六)切实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领导。
发展农机化,是建设现化农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农村奔小康的必要条件。为此,各级政府要切实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决定》以及市政府贯彻省政府《决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将农机化发展列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对农机化事业的领导,加大支持力度,为实现我市农机化发展的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