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对部分农机产品实行CCC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日前联合发布第
103号公告,将对部分农机产品实行CCC认证。
公告规定,自2008年5月1日起,凡列人本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轮式拖拉机(以单缸柴油机或 18.4 kw及以下多缸柴油机为动力)、植物保护机械农机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自
2006年 12月 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