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法规处)
工作职责:
一、负责拟定全市农机行业地方性规章及局机关管理的各项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起草全局性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性文件和全局性会议的安排、落实。
三、负责文件收发、传阅、审核,文书档案的收档、立卷保管工作。
四、负责法规、调研、安全生产、扶贫、信访、政绩考核、计划生育等项工作。
五、负责指导农机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机关后勤、车辆管理、房屋管理等其它事务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党办)
工作职责:
一、负责党的组织工作(含老干部工作)。
二、负责宣传思想工作。
三、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
五、负责双拥工作。
六、负责人事编制、劳动工资工作。
七、负责纪检工作。
八、负责群团、社团工作。
九、负责机关党委工作。
计划财务处
工作职责:
一、编制全市农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编制全市农机年度发展计划指标及农机化项目计划,并具体承办农机补贴相关事宜。
三、编审农机系统事业单位财务预算、决算及专项资金补贴等决算报表。
四、负责农机系统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五、负责农机系统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本系统财会人员职称晋升。
六、负责局直单位的内部审计。
七、起草农机系统的财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八、负责农机财务统计工作。
九、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
农机管理处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机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引导农机产品的结构调整。
二、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使用过程的安全监理,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教育以及对监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三、贯彻落实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四、负责组织、协调重大农田机械化作业及农机抗灾救灾活动。
五、指导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
六、指导基层农机维修、供应网点建设。
七、负责农机化统计工作。
科技教育处
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定本地区农机科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并实施。
二、拟定全市农机化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农机科研、技术推广、县(市)区学校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工作。
四、组织交流科研、推广、教育等方面的经验,搞好科普学术交流活动。
五、指导农机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
六、协助上级农机部门做好本地区农机产品质量检查、鉴定、认证工作,负责本地区农机打假工作。
七、协助上级农机部门做好本地区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资格管理工作。